6月1日起,山东多项政策将一同实施,且多是民生实事。从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提高,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再到商品房公摊面积写入合同……每一件民生“小事”,折射了“民为本”的思想。今天,小编带您梳理,一起感受这些政策的温度。山东上调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室外、高温作业每人每月元6月1日起,山东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通知要求,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应当通过集体协商、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本单位各工作岗位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山东垃圾分类地方标准施行由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的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山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规范》,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省首个以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为主要内容的省级地方标准。《规范》充分考虑我省实际,对城乡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在技术层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分类要求进行了统一,提出城市生活垃圾宜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专业垃圾进行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宜与城区相统一,也可因地制宜灵活采用别的标准,推荐采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此外,《规范》还提出了“四分四定”的原则,即分类投放要定时、分类收集要定人、分类运输要定车、分类处理要定位。分类投放后的各类垃圾应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据悉,截至年底,济南、青岛、泰安3个国家垃圾分类重点城市的街道、社区已实现分类试点全覆盖,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系统;淄博博山、济宁邹城、威海荣成、菏泽郓城和单县等5个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县(市、区),开展垃圾分类的乡镇(街道)实现全覆盖;其他设区城市全部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山东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民政部5月19日宣布,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年6月1日起至年5月31日止。商品房公摊面积写入合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