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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邹城关于加强2020年中高考期间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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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广大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有效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国家、省、济宁市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年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作业管控

7月1日至7月16日,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无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施工工程单位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施工作业;高考(7月7日至7月10日)及中考(7月13日至7月15日)考试期间,严禁考点周边米范围内各类施工作业。

二、严控各类噪声

高考和中考考试期间,考点周边相关单位、企业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组织开展值守和巡查,发现噪声源及时制止和纠正。

三、严格夜间施工审批

中高考时期施工噪声管控时段内,原则上不再审批7月1日22:00至7月16日6:00期间的夜间施工申请。各类产生施工噪声的单位要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对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可以拨打生态环境热线进行举报投诉。

特此通告。

邹城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

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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