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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28名,无笔试,邹城市事业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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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引进集聚更多优秀青年人才,蓄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本年度人才引进计划安排,决定实施邹城市事业单位第四批“优才计划”,主要面向“双一流”等高校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28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要求,此次专项引进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至年度全球TOP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自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3)现役*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根据人社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4号)精神,此次引才资格审核时尚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10月13日9:00—年10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年10月13日11:00—年10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外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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