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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扎实推进未成年人医疗保障,助力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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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网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山东省邹城市医保局在医保工作开展中注重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紧紧围绕本部门职能职责、主动作为,建立健全医保体制机制,夯实完善保护阵地,落实救助保障政策,精准提供各项医保服务,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主动作为,提升关爱未成年人工作成效。邹城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制定《邹城市医保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局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强与民政、残联、卫生健康等部门的配合联动,全面排查社会散居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监测人口等人员信息,切实落实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参保政策,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参保率,确保应资尽资、应保尽保。截至目前,全市年度参加医疗保险未成年人人,困难儿童人,其中低保对象人,重残儿童人,其他困难未成年人人。

重点保障,健全关爱未成年人医保制度。为更好给予未成年人关心关爱,邹城市医保局实施医保倾斜政策,全市未成年人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诊疗费用报销比例比成年人提高5%;对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发生无责任人的意外伤害事故的门诊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报销80%,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元。将0至7周岁儿童脑瘫、智障及孤独症,0至6周岁听力语言残疾儿童、白内障儿童、肢残儿童、低视力儿童和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导致的残疾儿童康复治疗纳入门诊慢性病甲类病种范围,享受报销70%的最高报销待遇;年,又将生长激素缺乏症纳入门诊慢病病种范围,进一步减轻了未成年人家庭医疗负担。

强化政策落实,织密未成年人防护网。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未成年人特别是困难儿童保护的相关政策,织密、织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网,通过扶贫、低保、残疾人救助等政策,对困难儿童实施全覆盖保障,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医保权益。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将未成年人康复治疗急需、必需项目及时纳入目录,儿童医疗康复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年1月,医院儿童康复中心门诊慢性病医保报销资格,将全市0—17周岁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的门诊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该中心自1月份试运行以来,每日在训儿童80余人,已经有83名康复治疗儿童享受到门诊慢性病报销医保待遇。

多点深入,高质量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集中宣传活动和医保政策进社区、进村居、进医院、进广场、进药店等“六进”活动,介绍未成年人(儿童)参保缴费、待遇报销等惠民政策,有效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持续深化关爱留守、困境儿童活动,全局15名“爱心妈妈”、“爱心爸爸”结对帮扶20名农村困难留守儿童,为留守、困难儿童募集捐助学习用品和助学金,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提供经济帮扶和精神关爱。

关爱祖国花朵,只为笑容绽放。下一步,邹城市医保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安排部署,整合资源、加强联动、完善措施、落实待遇,用心、用情、用力保障未成年人医疗保障权益。(邹城市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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