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邹城市统计局邹城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过去一年,在市委、市*府和各级*委*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各级人普工作者砥砺攻坚、真抓实干,全面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圆满完成了普查数据的采集任务,全面查清了全市人口总量、结构和分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人普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1]人,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下同)的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人,增长4.47%。
二、户别构成
全市共有家庭户[2]户,集体户户,家庭户人口为人,集体户人口为人。平均每个家庭户为2.80人,比年的3.27人减少0.4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人,占51.01%;女性人口为人,占48.99%。总人口性别比为.12(以女性为,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与年的.21相比,下降2.09个百分点。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人,占19.56%,比年上升4.3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为人,占60.46%,比年下降10.3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9.99%,比年上升6.04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人,占14.55%,比年上升4.72个百分点)。
五、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占全部常住人口的11.10%;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占13.12%;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占38.04%;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人,占22.96%。
与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由人上升为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人上升为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人下降为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人下降为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人,与年相比,减少人,文盲率[3]由年的7.08%降至5.11%,下降1.97个百分点。
六、城乡[4]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人,占64.8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18人,占35.20%。与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人,乡村人口减少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8.82个百分点。
注释:
[1]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2]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3]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4]城镇、乡村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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