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杜亚慧
从山东省*府网站获悉,山东省人民*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同意孟子故里(邹城)母亲文化节增加主办单位的批复》。根据批复,孟子故里(邹城)母亲文化节主办单位调整为济宁市人民*府、省文化和旅游厅、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处)。同时,同意于年5月在邹城市以线上活动为主举办孟子故里(邹城)母亲文化节。
据悉,邹城是孟子故里、母教文化重要发祥地,邹城从年开始,一年一个主题,连续15年举办母亲文化节,在全社会产生良好反响。去年5月12日晚,孟子故里(邹城)母亲文化节开幕式在邹城市孟子大剧院举行,该届母亲文化节由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指导,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济宁市人民*府主办,孟子研究院、邹城市人民*府承办。
批复全文如下:
山东省人民*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孟子故里(邹城)母亲文化节
增加主办单位的批复
鲁*办字〔〕32号
济宁市*府:
你市《关于孟子故里(邹城)母亲文化节变更事宜的请示》(济*呈字〔〕2号)及补充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孟子故里(邹城)母亲文化节主办单位调整为济宁市人民*府、省文化和旅游厅、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处)。
二、同意于年5月在邹城市以线上活动为主举办孟子故里(邹城)母亲文化节。
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做到简朴务实高效。
四、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节庆活动动态调控机制,在活动正式举办前,活动举办地人民*府要会同主办单位再次进行风险评估研判,实行动态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措施,加强人员检查及现场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五、不得进行违规宣传,不得随意改变活动名称和增减主办单位,不得违规邀请领导干部出席。
六、不得以举办活动为由,向下级单位、企业和个人打广告、收费、摊派、拉赞助、转嫁费用,不得使用财*资金邀请各类名人明星,不得发放礼金、礼品、贵重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七、请于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将活动内容、规模、费用总额和支出等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情况报省*府,并抄送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人民*府办公厅
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委办公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人民*府办公厅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