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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然赖昌星承认偷税漏税是避重就轻lxln1wik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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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然:赖昌星承认偷税漏税是避重就轻


凤凰卫视8月6日《凤凰环球连线》节目播出“陈浩然:赖昌星承认偷税漏税是避重就轻”以下为文字实录:胡一虎:其实到现在为止我们来观察他,他心中一定会掂量一个事情,就是我这个时候回来或者我再拖段时候回来,到底我的刑责会不会稍微减缓?以这种情况来讲,他在最近几天接受了刚刚我们加拿大的访问的时候他特别透露,他是承认他有偷税、漏税,但是就不承认这个走私。你从他的这个司法诉讼来看,他现在打一个什么样的策略,他未来回过头来受审的时候,可能面临到什么样的刑责?陈浩然:这个赖昌星他承认自己有偷税、漏税,但是不承认自己有走私,实际上他有点掩耳盗铃。我们也看到他是放出一个信号,他希望避重就轻。因为我们知道,赖昌星他肯定也明白,在中国的刑法中间,因为偷税、漏税这样的一个罪,如果被定罪,他的法定刑不是很高。而如果你被定走私,并且有四五百亿的走私数额,他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所以赖昌星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他承认我自己偷税、我漏税。而走私的一个最终的目的确实是偷税、漏税,你把海关的关税偷掉了,你把海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偷掉了,因此你能够获取大量本来应该由*府收的税,被你收走了,所以他实际上最终的目的确实是偷税漏税。但是问题在于你用隐瞒海关的方法走私,你的核心问题还是走私,所以他这一点有点掩耳盗铃。但是赖昌星实际上他的顾虑还是过度了,过于顾虑了,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说,一开始就赖昌星是否回国,接受审判,一开始我们当时最早朱镕基总理就已经公开表明,如果赖昌星回国接受审判,我们中国司法系统不判处他死刑,实际上这个*府的保证,从国际法的角度上来说,它是有效的,因为我们从引渡的协商来说,两国请求国和被请求国之间,首先开始的程序不是法律程序,而是行*程序,就是外交程序。外交程序上的一个基调,实际上对司法程序有绝对的制约力,所以说我们的总理,最高行*长官,他提出说,如果引渡赖昌星回国接受审判我们不判处他死刑,实际上赖昌星就没有必要在这个问题上过度的计较了,所以说赖昌星他现在这样的话,承认我偷税,但是不承认我的走私,他在法律上走向了偏向,他没有充分理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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