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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济宁6月4日讯年高考、中考在即,为减少噪声对考生复习备考和考试期间的干扰,邹城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将在今年高考、中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2日),全面加强城区环境噪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建筑施工工地午间(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施工。正式考试期间(7日至8日、10日至12日),考场周围建筑工地昼夜禁止施工。
二、禁止宾馆、饭店、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三、禁止工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四、高考、中考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礼炮,特别是考试听力期间(6月8日下午14:30至15:30、6月12日早8:40至9:30)绝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礼炮。
五、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它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或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六、禁止家庭娱乐、身体锻炼以及饲养动物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或者在午间和夜间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饰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等活动。
七、机动车辆在城区内行驶时,严格按照交通管理标志限鸣、禁鸣。
高考、中考期间,邹城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将联合组织昼夜巡查,对违反本通告者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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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新闻记者贾鑫济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