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邹城市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6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确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教师,其中中小学教师名,幼儿园教师50名。幼儿园教师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七)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
(八)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须于报名截止日(年7月25日)前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网站:邹城外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