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1月27日讯济宁公安交警部门日前曝光了两起终生禁驾典型案例,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案例一:无视酒驾禁令,最终酿成大祸
年11月22日凌晨04时许,于泽醉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HKB号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邹城市铁山路天福家园东区西门处,与由南向北行走的李洪莲发生碰撞,致李洪莲当场死亡,车辆损坏,造成交通事故。经济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于泽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4mg/ml。
经查,于泽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鲁刑初号判处于泽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交通肇事致人受重伤后逃逸
年09月04日02时22分许,朱腾飞驾驶鲁HRG号轻型厢式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邹城市三兴路与三兴九巷路口处,与赵霞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致赵霞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朱腾飞驾驶车辆逃逸。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朱腾飞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驾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鲁刑初号判处朱腾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贾鑫济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