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
将由农民自主决定
????16日,四川新闻自省*府站获悉,省*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四川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改善民生为总任务,认真总结前一轮退耕还林经验,加强统筹规划和*策导向,突出治理重点,完善管理机制,发展特色产业,有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为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现全面小康作出更大贡献。
????据悉,本次退耕还林还草将坚持农民自愿、*府引导、尊重规律、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突出重点、规模实施、落实责任、依法管理等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退不退耕,还林还是还草,种什么品种”由农民根据县级实施方案自主决定。地方各级人民*府加强引导,提供技术服务,严禁“一刀切”、强推强退。
????同时,根据不同立地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有条件的可实行林草结合,不再限定还生态林和经济林比例,重在增加植被盖度。
????在工作进度上,将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在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的基础上,兼顾需要和可能,合理安排建设规模和进度。
????本次退耕还林还草,将优先和重点安排地震灾区等生态脆弱地区,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流域等生态区位重要地区,以及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等特殊困难地区。以村为基本单元整村推进、规模实施。
????由市、县级人民*府对本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检查监督机制,依照《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管。
????在退耕范围方面,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对已划入基本农田的25度以上坡耕地,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前提下,依法定程序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后方可纳入。不得将基本农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已退耕地纳入退耕范围。
????补助*策上,中央财*对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省财*将分三次下达给工程县(市、区),第一年每亩补助800元(含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300元,第五年每亩补助400元;中央财*对退耕还草每亩补助800元,省财*分两次下达给工程县(市、区),第一年每亩补助500元(含种苗种草费120元),第三年每亩补助300元。市、县级人民*府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