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水平的意见要求,积极推进落实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文物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文物安全督导检查的任务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博物馆安全管理,提升各级文物部门和文博单位文物管理人员知识技能,11月6日,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召开全市文物安全工作会议,并进行了文物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伟主持会议,市文化和旅游局四级调研员刘凤来通报全市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并讲话,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二级调研员刘奉军出席会议。
徐伟同志在讲话中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文物安全底线意识,履职尽责,守土有责;要进一步加强文物基础工作,加大文博单位安全督导和执法监管力度,夯实各级政府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文物主管部门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压实文物使用人直接责任,结合文物单位核查工作,将辖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清单报告给属地政府,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文保责任网络;要重视和加强项目实施、预算执行,对于大遗址类项目,进展缓慢的修缮、三防设施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推进实施,市局将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门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要创新文博单位发展理念,推出一批具有济宁特色、人们喜闻乐见的精品陈列,继续开展系列巡展活动,进一步提升文化济宁知名度,推动全市文博事业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人才政策,引进专业文博人才,保障各级文物工作队伍稳定,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刘凤来同志传达学习了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会以及张弢局长的指示精神,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机制,市、县文物主管部门每年与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人、使用人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夯实安全责任;要建立文物安全检查互查制度,落实巡查制度,近期市文化和旅游局将会下发专门的检查巡查制度的文件,每季度开展一次文物安全联合专项巡查和督察机制,每年开展一次县市区交叉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定期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培训,每年对全市各级文物主管部门、文博单位工作人员和文物看护员等进行文物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技术和安全意识;要编制全市文物工作地图,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管理台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上,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与市文保中心、市博物馆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曲阜市、兖州区、邹城市、汶上县文化和旅游局与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主体分别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会议第二阶段,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安全专家褚福涛进行了《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检查标准》的专项培训。
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分管局长、业务科长,有关县(市、区)文保中心分管副主任、业务科长,有关县(市、区)文物所长,全市国有博物馆、民办博物馆分管负责人,县(市、区)文物保护员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