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标准是什么?是由个人申领还是就业单位申领?若就业单位迟迟不给申请怎么办?
邹城市政府-09-:49:18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您的问政由市人社局受理回复:目前,我市未出台“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主要是“青年人才引才补贴”。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济发〔〕13号),对企业在年6月15日(含)以后引进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全日制学士本科生,给予发放人才补贴。补贴标准为:1.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2.全职工作硕士研究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或原“”“”院校的硕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给予补贴;3.全日制学士本科生,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或原“”“”院校的学士本科生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用人单位可按照不高于30%的比例从引才补贴中列支引才工作经费,其余资金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差异化补给青年人才。该补贴是用人单位申请,因为需要由单位提供基本账户等信息,以便我们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拨款。已有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解释该问题。感谢您的问政,顺祝生活愉快。(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邹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