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年5月31日至济宁邹城中公教育门店,咨询培训课程相关事项,并在当天付款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明确表示在申请退费后30-45个工作日退款,我是8月15日提交的退款申请,现在早已经超过45个工作日。而且这期间我已与他们工作人员进行多次沟通,一开始告知我11月退款,后来又说12月,妥妥的欺骗,对他们已经毫无信任可言。希望市场监管局能为民做主!打击他们这种违约欺骗行为!我要求退款!不要再拖了!吃饭的钱都没有了。
已受理邹城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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