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3月17日讯(记者胡高彤)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赋予民政部门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职责。
3月17日,记者从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面对全市万名未成年人、1.2万名孤困儿童,济宁市民政局坚决扛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年7月,部分省份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济宁市召开,“”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模式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推广,《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各级主流媒体报道了“济宁未保模式”。
构建“四级书记抓未保”领导机制。率先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双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县、乡、村三级全部成立由书记牵头的未保工作协调机制,全市形成“四级书记抓未保”的工作体系。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系列文件,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对县市区、乡镇(街道)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纳入乡镇(街道)、村(社区)职责范围,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机制。
构建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工作机制。建设功能完备的救助保护机构,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加挂未成年人保护科牌子,成立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兖州、泗水、邹城、汶上、鱼台单独设立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整合镇村为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建成未保工作站处、“儿童之家”处。打造专兼结合的未保工作队伍,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名儿童督导员,实现村(社区)儿童主任全覆盖,部分县市区建立了儿童主任津贴制度。发展社会各领域专业力量,成立未保工作专家团。畅通有呼必应的举报求助渠道,依托“”政务热线开通全市统一的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保护机制。注重统筹资源,依托城乡中小学校、社区设立家长学校个,连年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所中小学校实现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全覆盖,12家基层法院全部设立少年法庭,建立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多元救助模式,有效保障涉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注重品牌引领,发挥泗水县微公益协会、梁山县大义社工协会、济宁运河义工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打造“希望小屋”“圆梦微心愿”“益路童行”“爱心妈妈牵手计划”等品牌项目,凝聚社会保护工作合力。注重兜牢底线,完善孤困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实现精准识别、即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