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给您又送鸡蛋又送大米,嘘寒问暖捶腿唠嗑,对您比亲儿子还好,那您可要小心了……”近日,市中级法院干警走进邹城市中心店镇南宫村开展反养老诈骗宣传,鲜活的案例、幽默的语言引得现场大爷大妈纷纷点赞。
老人不安则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则社会不安。市中级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涉老诈骗治理,特别是今年5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制度措施,全力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坚持系统性凝聚专项行动合力
全市法院均成立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市中级法院将刑庭、执行等11个部门均纳入成员单位,4月份以来,市中级法院2次召开党组会议、4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打击重点、审判质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专项台账,对重点案件倒排工期、限期结案,实行工作情况周通报制度,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全市法院共组织线下宣讲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3万余份,制作防骗宣传片,公布举报渠道,选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阅读量达30余万次,推动形成“不敢骗、不能骗、骗不了”的强大社会声势。
坚持能动性关口前移提早介入
面对疑难、复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全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即提前介入,靠前指导,及早了解事实,帮助分析案情,引导收集固定证据。同时,加强政法部门协作联动,对养老诈骗犯罪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协调召开公检法等多部门联席会议,在打击依据和证据标准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办理被告人韩某某等人诈骗案时,侦查阶段,公安和检察机关在案件定性上产生分歧,法院提早介入,从法律适用、现有证据与案件的关联性及侦查取证方向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为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环节打下坚实基础。审理阶段,鼓励被告人足额退赔多名被害人损失并预交罚金。判决生效后,又有新的被害人报案,如按照漏罪处理,需再次立案,且解回全部罪犯,手续繁琐。法院积极会商公安、检察机关,创新适用听证会方式,根据公安机关收集固定的证据和检察机关提出的处理建议,在各方同意情况下,法官给执行局发函对被害人涉案财产进行执行。该案当庭宣判、当天执行完毕。
坚持实效性最大程度追赃挽损
为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专项行动的成效,全市法院多措并举,全力追赃挽损。
突出审判的专业化,组建专业审判合议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以法官的专业化,提升审判效能。突出查控的联动性,充分运用信息化查控手段,积极主动与公安、检察、金融等部门沟通联系,全面查明涉案财产来源、去向、用途、流转情况,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突出执行的强制力,调集精锐力量,穷尽执行手段,对拒执人员,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犯罪等手段,努力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最大程度挽回受害群众经济损失。
在审判和执行刘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鉴于吸收的款项存放于在逃同案犯的账户内,法院在立案后立刻采取措施,对账户内资金及时予以续冻结,对能否直接追缴账户资金予以分析研判,最终认定该账户内存款万元系涉案赃款全部予以追缴,追赃挽损比例达到%。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把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与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专项行动持续走深走实,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来源:济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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