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兖州煤业编号: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年8月1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年8月27日在山东省邹城市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讨论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批准《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半年度报告》,在境内外公布年半年度业绩;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批准《关于讨论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5,.75万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7,.26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净额人民币7,.4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影响公司年上半年利润总额减少人民币7,.49万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人民币7,.2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批准《关于增加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兖矿财务公司”)签署《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与山东能源按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兖矿财务公司增资(“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以兖矿财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增资价格,即兖州煤业出资人民币,.50万元,其中人民币,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剩余款项计入资本公积;山东能源出资人民币10,.50万元,其中人民币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剩余款项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兖矿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25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0亿元。
本决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年8月27日的关于增加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关联交易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四、批准《关于确定-年度与国欣颐养集团持续性关联交易项目及上限金额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批准公司与山东国欣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欣颐养集团”)签署《医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年每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本决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年8月27日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五、批准《关于聘任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秘书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黄霄龙先生为公司秘书,聘任梁颖娴女士为联席公司秘书。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有关详情请见公司日期为年8月27日的聘任公司秘书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境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兖州煤业编号:临-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风险:本次增资尚需报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审批。
●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情况: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煤业”“公司”)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过去12个月内累计发生临时性关联交易1次,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81万元。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兖州煤业与山东能源、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兖矿财务公司”)签署《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与山东能源按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兖矿财务公司增资(“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以兖矿财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为基础确定增资价格,即兖州煤业出资人民币,.50万元,其中人民币,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剩余款项计入资本公积;山东能源出资人民币10,.50万元,其中人民币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金,剩余款项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兖矿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25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0亿元。本次增资为原股东同比例增资,按照相关规定,无需进行评估定价。
山东能源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约55.76%股份。依据公司上市地有关规定,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山东能源未发生应予累计的临时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山东能源。
山东能源为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资本人民币亿元,法定代表人李伟,主要从事煤炭、煤电、煤化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物流贸易等业务,住所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层。
截至年12月31日,山东能源总资产人民币6,.03亿元,净资产人民币2,.51亿元;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6,.40亿元,净利润人民币.79亿元。
三、兖矿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兖矿财务公司为兖州煤业控股子公司,于年9月13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主要从事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业务。
其于本公告披露日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兖矿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银保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
截至年12月31日,兖矿财务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3亿元,净资产人民币33.54亿元;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5.95亿元,净利润人民币2.04亿元(以上财务指标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已经审计)。
截至年6月30日,兖矿财务公司总资产人民币.55亿元,净资产人民币35.28亿元。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人民币3.78亿元,净利润人民币1.75亿元(以上财务指标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未经审计)。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主体
兖州煤业、山东能源。
(二)增资价款
兖州煤业以现金方式向兖矿财务公司出资人民币,.50万元;
山东能源以现金方式向兖矿财务公司出资人民币10,.50万元。
(三)增资缴付
经监管机构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缴付出资。
(四)生效条件
增资协议在以下条件达成之日起生效:
1.各方完成协议的签字盖章;
2.经监管机构批准。
(五)违约责任
增资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的约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因此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资可使兖矿财务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拓宽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及附属公司获取更高的低息融资额度,从而降低融资成本。
(二)本次增资可使兖矿财务公司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公司及附属公司享受更加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三)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共11人,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批准本次增资,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4名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次增资事项提交董事会讨论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增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公司与山东能源按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兖矿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可使兖矿财务公司拓宽业务范围、扩大业务规模、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公司及附属公司降低融资成本,以及享受更加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3.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对公司及独立股东而言公平合理,订立关联交易协议符合公司及独立股东整体利益。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股票简称:兖州煤业编号:临-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续性关联交易概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兖州煤业”)与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能源”)附属公司山东国欣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欣颐养集团”)签署《医疗服务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并确定该协议于-年每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
●持续性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能够满足公司所属有关矿处井口救护应急服务、矿区公共卫生及疫情防控服务等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审议。
一、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年8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与国欣颐养集团签署《框架协议》及其所限定交易于-年每年的年度交易上限金额。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11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11人,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4名独立董事于年8月26日同意将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讨论审议。
独立董事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持续性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公司与国欣颐养集团开展-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能够满足所属有关矿处井口救护应急服务、矿区公共卫生及疫情防控服务等需求。
3.公司与国欣颐养集团签署的《框架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金额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而言公平合理;该项持续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4.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三)前次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兖州煤业与国欣颐养集团未发生过类似持续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山东国欣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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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境内半年度报告登载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