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自来水公司于年对我家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费用元。今冬家中室内入户口自来水管冻坏(自来水公司的管件,并给接好的),致使大量水流入家中,床、电视柜、电脑桌、橱柜、沙发、门包口、门等长期浸泡在水中、现已严重变形损坏,用水量近立方,水费多元。经查看,导致漏水原因的是入户口自来水公司改造时给安装的塑料弯头接口处冻开,与弯头仅几厘米之隔的自己安装的铜制阀门完好无损(安装的)。经多次拨打邹城市自来水公司电话,给与答复:水表后属于用户个人承担责任,与邹城市自来水公司无关,自来水公司铺设管道工程的质保期为一年。我对此种回复不满意,这并不是年久失修的管道,刚改了没几年,这明显是管件质量差造成的事故,给用户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元就买了这种塑料管件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吗?水表后管网在硬化路面以下,水表后至入户有十多米的距离,用户如何负责质量,工程质保期限只是他现在单方口述,安装时并未告知,并且没有和我签任何协议,这么差的质量埋到地下有保障吗?水管改造本是惠民工程,希望各位领导能给妥善解决,不胜感激!!!
已受理邹城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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