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人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邹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负责孟子湖新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保障房建设业务,业务具有很强的区域专营性。发行人所在地邹城市区域优势较强。年度,邹城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1%。年全国GDP百强县榜单中,邹城市位列全国第49名,山东省第4名,是济宁市唯一上榜县市。
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金额7.9亿元,基础发行金额5亿元,弹性配售金额2.9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期,在第3年末和第5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期限设置灵活。本期债券由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为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时偿付提供了有力保证。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邹城利民医养结合康复养老中心建设项目,对邹城市养老事业的发展水平和档次提升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基本要素发行主体: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债券简称:20邹城利民债(银行间市场)、20利民债(上交所)
债券品种:企业债
发行规模:本期计划发行额为7.9亿元,其中基础发行额为5亿元,弹性配售额为2.9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3年末和第5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3、4、5、6、7年逐年分别按照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每百元本金值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评级情况: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担保公司:本期债券由邹城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
利率区间:不超过6.8%
簿记时间:年9月24日
缴款时间:年9月28日
发行人简介发行人是邹城市*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是邹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主要从事邹城市孟子湖新区基础设施及保障房建设业务。截至年6月末,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为7亿元,全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邹城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AA,资信情况良好。近年来公司资本实力、营业收入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截至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口径的资产总额为.69亿元,负债总额为88.4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51.2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3.3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62亿元,净利润1.00亿元。-年公司平均净利润为1.29亿元,经营状况良好。良好的资产状况和经营状况为本期债券按时偿还本息提供了坚实基础。
本期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为邹城利民医养结合康复养老中心建设项目,是邹城市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有助于缓解邹城市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的突出问题,对邹城市养老事业的发展水平和档次提升有显著有利的促进作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主承销商联系方式簿记管理人联系人:邓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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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推介内容由山东省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及天风证券提供,不代表中国经济导报及中国债市观点和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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