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论坛

首页 » 问答 » 问答 » 邹城市发热患者就诊温馨提示
TUhjnbcbe - 2021/2/28 2:23:00
白癜风治疗医院 http://baidianfeng.39.net/bdfby/yqyy/

进入秋冬季以来,我国已发生了多起新冠肺炎疫情散发流行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如果您出现了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为保证您及时获得最佳治疗效果,现将有关就诊要求提示如下:

一、根据疫情形势和上级要求,除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外,全市其他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患者。二、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哨点)就诊。就诊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随时保持手卫生等。三、医疗机构实行实名制就诊,要主动向医生说明情况,配合就诊;不要自行用药,避免贻误治疗;不要隐瞒病情,据实报告情况。四、到达发热门诊后,严格按照“三个一律”的要求,一律进行双拭子新冠病*核酸检测、一律进行血常规检测、一律进行肺部CT检查,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查。在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出具前一律不要擅自离开;可疑患者请积极配合做好隔离留观。五、如果您首诊的医疗机构不具备接诊要求,其医务人员将在2小时内与您或陪人、发热门诊(哨点)取得联系,询问核实您转诊就诊情况,同时将未到发热门诊(哨点)就诊的发热患者信息推送至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进行追踪管理。就诊期间,医院疫情防控其他各项要求,未出具核酸检测结果前擅自离开者、不听劝阻者、不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邹城市开设发热门诊(哨点)医疗机构如下:医院发热门诊医院发热门诊联系邹城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医院联系邹城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年1月31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邹城市发热患者就诊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