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部网站消息,近日,山东省*府对邹城市*府违法违规举债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其中,对负有直接责任人员、邹城市*协副主席姚某(时任总工会主席)给予*内严重警告、行*降级处分。
年2月,邹城市*府召开第28次常务会议,决定以市总工会为发起人,以邹城市正方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正方实业”)为借款主体,向全市企事业单位职工发行信托产品违法违规举债。
根据审计意见,年5月,济宁市印发《关于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济*办字〔〕73号),要求坚决制止*府部门违法融资担保行为,对违规发售的信托理财产品,要按照能退则退的原则,及时退还干部职工。经财*部驻山东省财*监察专员办事处进一步核查督促,截至年9月,邹城市总工会向干部职工退还了全部资金,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山东省邹城市在违法违规举债问题被审计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整改程序,整改迅速,措施到位,及时消除了社会不良影响,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为此,山东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行*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一是对负有直接责任人员、邹城市*协副主席姚某(时任总工会主席)给予*内严重警告、行*降级处分。二是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人员、时任邹城市常务副市长李某给予*内警告处分。此外,时任邹城市市长谢某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正按规定程序核查处理。
年1月山东省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对照*府债务管理各项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涉及违规举债、违规担保承诺的,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金融机构等方面抓紧进行整改。下一步,山东省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财*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府债务管理,坚决防止和杜绝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举债和违规担保承诺行为,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严格规范*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不断提高*府债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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