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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3/13 1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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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学生家长:

为全面做好我市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支持,现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有关*策规定作以介绍,以帮助您详细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及时办理报名手续,携手规范招生秩序,共同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均衡、和谐、健康发展。

一、招生*策

《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为此,我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年龄规定。按照《济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字[]73号)规定,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户籍规定。按照户籍*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一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与实际住址相符。新迁入户口的时间截止到年7月31日。

3、房产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管、国土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下同),以实际居住为准。

4、招生范围、计划。以《邹城市教育局关于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为准,可登陆邹城教育网查询。

二、招生报名程序

城区小学招生: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报名。

城区初中招生: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毕业学生由毕业学校审核材料,上报初步分流名单,市教育局组织复核,确定分流名单;未在城区小学就读但符合城区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到范围内初中学校报名。

三、需提供材料

根据各自实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城区有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法定第一监护人的户口簿,下同);(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2、城区有户籍、无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管局出具的无房证明;(4)集体户口的,还需提供父母及学生本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卡。

3、城区无户籍、有房产的,需同时提供:(1)户口簿;(2)父母身份证;(3)房产证明。

4、*转干部子女,需同时提供:(1)市民*局证明信;(2)户口簿;(3)父母身份证;(4)*转证明;(5)所在单位证明。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截止到年7月31日满一年以上);(2)居住证;(3)户口簿;(4)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6、外来经商人员子女,需同时提供:(1)工商营业执照(含税务登记证,截止到年7月31日满一年以上);(2)居住证;(3)户口簿;(4)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7、外来务工人员从事客运出租运营者子女,需同时提供:(1)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客运管理服务中心核发);(2)邹城市交管部门颁发的客运驾驶证(副驾驶座上对应摆放的卡);(3)居住证;(4)驾驶证(有效且驾驶证和所开的车辆匹配);(5)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除以上材料外,小学新生报名还需要提供出生证、接种证及招生学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初中报名需提供小学六年级《学籍表》及招生学校要求的其它材料。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要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学校存档备查。

各位家长朋友,报名时您需签署承诺书,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市教育局、各招生学校将联系市房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审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核实后,将取消学生在该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四、时间、地点

1、城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7月7日至9日,在城区小学就读六年级且学籍也在所就读学校的,将相关材料交就读小学。具体时间以各小学通知为准。

2、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和城区初中一年级(未在城区小学就读但符合城区初中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时间、地点

7月28日至8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具体安排如下:

7月28日至29日,城区有户籍、有房产的和城区有户籍、无房产的到相应的中小学校报名;

7月30日至31日,城区无户籍、有房产的到相应的中小学校报名;

8月1日,*转干部、外来经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到相应的中小学校报名。

届时,各城区学校将坚持以人为本、热诚服务、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有序组织报名工作,竭力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减少家长等待时间。同时,提醒各位家长朋友,您的孩子只要符合入学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去报名,就能正常入学,报名时不存在排号入学,不要听信传言、盲目扎推排队报名。请理性对待,积极配合,合理安排各自报名时间,以避免拥挤。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到学校报名的,视为随父母外出就读。

五、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8月20日-25日,具有生活自理和学习能力的适龄聋哑、智障儿童到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适龄盲童到济宁市盲校报名,具体招生时间请咨询济宁市盲校;其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到户籍所在地学校随班就读。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为切实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市教育局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策规定,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明确了招生纪律,即:“不得提前招生,不得跨服务区招生,不得通过书面考试、面试或其他形式的测试录取新生。学校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市教育局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尊敬的家长朋友,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期望和责任,衷心希望您能理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需要我们大家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希望您不要盲目择校,根据实际情况,到符合范围的学校报名就读。不到范围内学校报名、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学生入学的,责任自负。切勿轻信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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