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三五”期间主要工作回顾
一、就业创业措施有力。
城镇新增就业1.2万人次,较十二五期间增长7.9%;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次,较十二五期间增长9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次,较十二五期间增长89%。发放创业担保货款1.6亿元,扶持人次自主创业,较十二五期间增长31%。开发安置城镇公益性岗位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二、人社扶贫落实到位。
转移贫困劳动力就业3.1万人次,培训农村劳动力4.8万人次,较十二五期间增长%。全面完成农村贫困人口养老保险梳理核查,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府代缴,60周岁以上%享受养老保险金,*府共代缴养老保险金万元。
三、社会保障不断深入。
城镇职工企业基本养老参保1.58万人,工伤参保1.4万人。
四、人事人才统筹推进。
招聘事业人员人,“三支一扶”7人,定向免费医学生43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人,同比增长1.83。嘉奖疫情防控事业单位集体1个,个人12名。企业职工工资不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较年增长7.1。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较年增长76%。
五、劳动关系更为和谐。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逐步完善,网上登记合同企业家人次,督促大中型企业签订集体工资合同家,仲裁调解工资争议98万元。立案调处工伤赔偿争议.5万元。
六、社保资金安全,监管有序。
进一步落实内控制度,强化“一事双岗双审”,利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系统平台进行非现场监督,对预警信息进行核查、处理。
编辑/郑丽娟
责编/孙灿喜
终审/余成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