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邹城市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关于做好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年4月6日以后出生);
(七)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7号)要求,此次招聘设置“A类岗位”,面向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八)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须于报名截止日(年4月9日)前出具,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邹城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4月6日9:00-4月9日16:00
查询时间:年4月6日9:00-4月10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外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