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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邹城市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邹城市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实习支教师范生报考条件和要求见附件1;港澳台居民在我市报考有关要求见附件2):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地在邹城市的中国公民。
(二)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和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符合上述相应学历层次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或学生证,但学生证上需注册到本学期)报考。
3.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或学生证,但学生证上需注册到本学期)报考。普通高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参加国家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条件将在考生面试通过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进行审查,考生应提前查阅了解(可参考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发布的山东省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科目。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科目;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科目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确定。
选报面试科目时,请考生注意:
1.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A、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A,A)的考生,面试时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已取得、、、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替代相应的A、A、A、A。
2.报考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的考生,面试科目须与报考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科目三不开考的除外);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的考生,应根据考生的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或技术等级证书确定)选报相应的科目。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0日至13日。
2.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一般考生(非实习支教师范生)须选择户籍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考区(未标“实习支教师范生”字样)为面试考区。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要按规定选择考区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考区选择错误、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年下半年笔试报名关键信息错误,审核机构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将不予审核通过,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相应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二)现场审核。考生应在12月13日—15日持以下材料到邹城市为民服务中心(孟子大剧院对过,二楼东区,咨询电话)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确认。
(三)现场审核时,考生应提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注: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面试时无法进入考场。)
2.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在读生可提交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无法确认考生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及在读年级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以居住地报考的考生提交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原件;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需分别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
1.现场确认时,考生提交的学历证书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学信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能够提供以下两个材料之一(其中,凭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和港澳台居民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报考的可不提供):
(1)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为提高效率缩短考生现场确认等候时间,建议考生提前自行通过教育部学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