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请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年报用电脑、手机均可。为了顺利进行信息填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兼容IE8及以上版本、火狐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使用WindowsXP系统的用户,XP系统对IE浏览器兼容到IE8版本
凡在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关于手机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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