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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19 1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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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于年7月2日(周一)上午10:00,在中配楼三层大会议室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我委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出席,介绍“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有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孟玮: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发改委专题新闻发布会。绿色发展是大家都很关心的一个话题,近年来通过价格杠杆促进绿色发展,在这个方面国家发改委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但是在新的形势下,距离老百姓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来讲,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为了贯彻落实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近日,我委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

《意见》中提出了两个时间节点的目标:

一是到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和价格*策体系;

二是到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围绕上述目标要求,《意见》明确了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方向,也提出了一揽子的*策措施。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意见》的有关情况,今天非常高兴的邀请到我的同事,价格司司长岳修虎先生;价格司副司长牛育斌女士、周伴学先生,请他们出席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岳司长就《意见》的背景情况向大家作介绍。

岳修虎:

各位媒体的朋友,上午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出台的总体情况。

第一,《意见》的出台,是我委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措施。

*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运用市场化手段和价格机制促进绿色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指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的窗口期;

强调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进程,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实现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

李克强总理也强调要健全多元环保投入机制,加快制定有利于推动绿色发展的价格*策。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们迅速行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这个《意见》。

岳修虎:

第二,《意见》提出的*策措施,既是对现有绿色价格*策的补充完善,更是对相关领域价格机制的改革创新。

近年来,我委在运用价格手段促进绿色发展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受到社会各方面好评。比如环保电价*策、工商业差别化用水用电价格*策、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策、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等,指导各地完善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策,在减少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促进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次在文件起草中,

我们一方面,根据形势的变化和发展的需要,对在实践中证明有效的措施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吸收到《意见》之中;

另一方面,针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在总结各地探索创新的基础上,又提出了一些新的*策措施。《意见》提出的措施中,一半以上都属于*策创新。

比如,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以及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电价支持*策等等。

岳修虎:

第三,《意见》明确了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方向、原则和主要措施。

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迫切需要和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相比,资源环境价格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资源环境价格还不能充分体现资源稀缺程度、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价格机制还不健全等。

为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完善有利于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策,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促进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是推动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改革的基本取向,其中,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是其核心要义。

同时,《意见》明确了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意见》很多措施都是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等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聚焦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是坚持污染者付费。就是要通过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实现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让污染者、使用者付出应付的成本,让保护者、节约者得到合理的收益。

三是坚持激励约束并重。通过价格机制调节利益分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就有激励、违背绿色发展要求的就受约束,进一步激发全社会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

四是坚持因地分类施策。大家都知道,全国各地的实际差别比较大,在坚持国家提出的方向和原则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策。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策涉及面很广,《意见》主要从完善污水处理收费*策、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了16条措施。

岳修虎: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以落实《意见》为重要抓手,督促各地加快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策方面,努力为促进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我简要介绍到这里。

孟玮:

下面欢迎记者朋友提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

您的发布中提到关于绿色发展已经有了好的做法、好的例子,能不能在这方面多介绍一下?

岳修虎:

谢谢你的提问。我围绕大家比较关心的大气污染治理和节水给大家举几个例子。

第一,用价格*策来促进绿色清洁发展的经典案例。

就是燃煤发电机组的环保电价*策。

大家都知道,在我国的发电量当中有70%是燃煤发电,降低燃煤机组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等污染物排放,是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途径。年以来,我委先后出台了支持脱硫脱硝除尘、超低排放改造等环保电价*策。具体来说就是对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机组电价,每度电加价2.7分。

对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新机组加了5厘钱,老机组加了1分钱。这个*策有力的支持了燃煤机组的改造。据环保部门统计,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带来了非常好的效果,在全国主要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粉尘的排放总量分别降低了22%、25%和11%。

二氧化硫的排放从年的每度电6.36克降低到0.39克,氮氧化物的排放从年的每度电3.62克/度,下降到0.36克/度,这个幅度非常大,所以*策效果十分显著,各方面非常认可。

岳修虎:

第二,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策,这个*策是从去年开始实施的。

大家都知道散煤取暖是造成雾霾天气的重要因素之一,去年制定*策的时候按照企业可持续、居民可承受的原则,打出了*策组合拳,包括上网侧峰谷电价的*策,也包括输配电价改革,还包括可再生能源的直接交易,还包括“煤改气”、“煤改电”的价格*策,还有供热的价格*策,实际上是为了降低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的成本,帮助广大居民特别是农村居民用更低的成本实现了清洁的取暖,有力的支撑了北方地区清洁取暖改造。

比如“煤改电”方面,各地普遍设置了一个1万度优惠电量额度,这1万度用于整个采暖季的取暖。每度电0.35元,不执行阶梯电价*策,和现在实行的阶梯电价一档电价比,1万度电可以节约2千块钱。

第三个例子,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家可能对这件事情比较熟悉,因为已经推行了好几年。

农业用水占我国总用水量的60%以上,农业的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是0.,相比发达国家0.7、0.8的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的农业用水节水空间还是很大的。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在指导地方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主要综合运用工程的配套、管理的创新、价格的调整、财*的奖补、结构的优化等一系列措施推进工作。

从实践效果看,改革区域每亩节水立方米,灌溉的周期缩短了20%,也就是说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在全国推开,到去年年底全国已经有万亩实施这项改革。

在整个价格*策的执行过程中,还是有很多好的经验。时间关系我简单给大家介绍几个案例,如果需要更多的材料,会后可以和我们联系。谢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污水处理是大家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策,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促进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紧扣打赢蓝天保卫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着力创新和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利益责任关系,引导市场,汇聚资源,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污染者付费。按照污染者使用者付费、保护者节约者受益的原则,创新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实现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抑制不合理资源消费,鼓励增加生态产品供给,使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

——坚持激励约束并重。针对城乡、区域、行业、不同主体实际,在价格手段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和环节,健全价格激励和约束机制,使节约能源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成为单位、家庭、个人的自觉行动,形成共建共享生态文明的良好局面。

——坚持因地分类施策。支持各地结合本地资源禀赋条件、污染防治形势、产业结构特点,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研究制定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具体价格*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基于更严格环保标准的价格*策,更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年,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三、完善污水处理收费*策

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推进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市场化,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

(一)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运营成本(不含污水收集和输送管网建设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并依据定期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年底前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费标准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大体相当;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并同步开征污水处理费。

(二)建立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鼓励地方根据企业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环保信用评级等,分类分档制定差别化收费标准,促进企业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各地可因地制宜确定差别化收费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合理设置污染物浓度分档和差价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多种污染物差别化收费*策。工业园区要率先推行差别化收费*策。

(三)建立与污水处理标准相协调的收费机制。支持提高污水处理标准,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提高至一级A或更严格标准的城镇和工业园区,可相应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长江经济带相关省份要率先实施。水源地保护区、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特别是劣Ⅴ类水体以及城市黑臭水体污染源所在地,要实行更严格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并相应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

(四)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在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农村地区,探索建立农户付费制度,综合考虑村集体经济状况、农户承受能力、污水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付费标准。

(五)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推动通过招投标等市场竞争方式,以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污水总量、污染物去除量、经营期限等为主要参数,形成污水处理服务费标准。鼓励将城乡不同区域、规模、盈利水平的污水处理项目打包招投标,促进城市、建制镇和农村污水处理均衡发展。建立污水处理服务费收支定期报告制度,污水处理企业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污水处理服务费收支状况,为调整完善污水处理费标准提供参考。


  四、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

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鼓励各地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鼓励各地制定促进垃圾协同处理的综合性配套*策,支持水泥、有机肥等企业参与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鼓励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市场化运营,已经形成充分竞争的环节,实行双方协商定价。

(三)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在已实行垃圾处理制度的农村地区,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户承受能力、垃圾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促进乡村环境改善。

(四)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按照补偿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提高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综合考虑区域内医疗机构总量和结构、医疗废物实际产生量及处理总成本等因素,合理核定医疗废物处置定额、定量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机构协商确定。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和社会源危险废物处置成本调查,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在确保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全流程监控,违法违规行为可追溯的前提下,处置收费标准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

建立健全补偿成本、合理盈利、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供水工程和设施良性运行,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一)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将农业水价一步或分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有条件的地区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全面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并同步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完成农业节水改造的地区,要充分利用节水腾出的空间提高农业水价。年底前,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省份,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缺水和地下水超采地区,以及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要率先完成改革任务。

(二)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缺水地区二者比价原则上不低于3:1。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三)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标先进企业,科学制定用水定额并动态调整,合理确定分档水量和加价标准,年底前要全面落实到位。缺水地区要从紧制定或修订用水定额,提高加价标准,充分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对“两高一剩”等行业实行更高的加价标准,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四)建立有利于再生水利用的价格*策。按照与自来水保持竞争优势的原则确定再生水价格,推动园林绿化、道路清扫、消防等公共领域使用再生水。具备条件的可协商定价,探索实行累退价格机制。


  六、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

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一)完善差别化电价*策。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策。严格落实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磷、锌冶炼等7个行业的差别电价*策,对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用电(含市场化交易电量)实行更高价格。各地应及时评估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策执行效果,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执行行业范围,提高加价标准,促进相关行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能效水平、加速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基于单位产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的差别化电价*策,推动清洁化改造。各地出台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策应及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完善峰谷电价形成机制。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削峰填谷。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在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销售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峰谷时段,扩大高峰、低谷电价价差和浮动幅度,引导用户错峰用电。鼓励市场主体签订包含峰、谷、平时段价格和电量的交易合同。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利用现代信息、车联网等技术,鼓励电动汽车提供储能服务,并通过峰谷价差获得收益。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推行居民峰谷电价。

(三)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策。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在推进上述改革任务的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碳排放权交易、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和绿证交易制度等绿色价格*策,对影响面大、制约因素复杂的*策措施可先行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广。

七、狠抓*策落地

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价格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策落地生根。

(一)强化*策落实。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全面梳理现行资源环境价格*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对落实不力的要强化问责。对新出台的*策要建立落实台账,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扎实推进。规范市场交易价格行为,强化价格信用体系建设,督促市场主体严格履行价格合约。加强对*策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找准*策执行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及时调整完善*策,以“钉钉子”的精神抓好落实。

(二)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绿色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统筹运用价格、环保、财*、金融、投资、产业等*策措施,形成*策合力,共推绿色发展。

(三)兜住民生底线。正确处理推进绿色发展与保障群众生活的关系,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是低收入群体承受能力,完善并执行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对冲价格调整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四)注重宣传引导。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将宣传工作与*策制定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强化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的共同责任,提高执行促进绿色发展价格*策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将绿色发展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国家发展改革委

年6月21日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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