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委托方(邹城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的要求,原“年4月20日邹城市地方储备(小麦)专场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所发布的附件交易清单中标的数量有更新,以新发布的补充公告附件的交易清单为准,本场专场交易会时间和其它相关要求不变,还执行《年邹城市地方储备(小麦)专场竞价销售交易公告》(年4月20日)和《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等相关规定。
请广大客户互相转告,不明之处请联系委托方或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
交易中心联系-、
国家粮食山东交易中心
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年4月19日
年邹城市地方储备(小麦)专场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
(年4月20日)
受邹城市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承办,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济宁分中心(以下简称济宁分中心)协办本次小麦专场竞价销售交易会。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须知
参与竞价交易的交易会员应认真阅读《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粮交发〔〕03号),交易会员报名参与竞价交易,即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上述交易细则的规定。
二、交易时间和地点安排。
报名时间:年4月20日上午11:00前;
交易时间:年4月20日下午16:00;
交易地点:济南市泺源大街3号省粮食局办公楼四楼交易大厅。
济宁分中心: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22号
三、品种、数量、质量、价格。竞价销售年产小麦.吨,年产小麦.吨,年产小麦.吨。小麦的实际存储地点、生产年份等见交易清单。本次交易会的粮食质量以公示的《粮食竞价销售交易清单》中的质量指标为参考,以履约交货粮食实际质量为准,有交易意向的交易会员可在交易前到实际存粮库点看货扦样,实际存粮库点须提供方便,(联系人:孟海波。)交易会员一经确认成交就表示完全认可库存粮食质量。
四、资格条件。国内具有粮食经营资格的企业可报名参加竞买(卖方及实际承储库点不得参与竞买)。在国家电子交易平台已年审会员经与交易中心核实后可持会员号和密码并交纳保证金后即可参加交易。
五、交易方式,保证金、手续费。本次竞价交易采用现场与远程相结合的电子竞价交易方式,每笔交易从标的起点价位开始报价,按每吨5元或5元的整数倍递升报价。参与方按照拟交易数量在交易前预交元/吨的履约保证金和1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汇款时需注明地方储备粮专场竞价保证金,以取得交易资格。交易中心按合同成交金额的1.5‰分别向交易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手续费从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
六、付款、提货时间。付款期间为自成交之日起30天(日历日)内;提货期间为自成交之日起40天(日历日)内。本次粮食竞价交易实行“先款后货”原则,买方应及时将货款交纳到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内,交易中心根据买方交纳货款实际情况及时开具出库单等相关手续。
竞标价格确定为实际承储库内散粮汽车板价格(无增减量,不含包装物),卖方原则上只提供散粮履约交货。
七、履约出库:买方在粮食成交后,根据实际履约交货安排,需将全额货款分批或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交易中心确认货款到账后,根据买方提出的交割申请,在1个工作日内,按货款折算的粮食数量开具《出库通知单》原件,同时将开具《出库通知单》情况通知卖方安排承储库点履约发货(买方最后一车粮食必须把库内粮食全部拉完)。合同履约完毕后,交易中心凭买卖双方签订的《验收确认单》,按照《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粮交发〔〕03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货款结算业务。
八、保证金、货款收款帐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粮油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帐号:
九、提示:本场次交易会相关标的如果出现流标,将根据委托方的要求,择机组织再次交易,具体交易时间将另行发布补充公告,请有意向的单位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