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太平东路路南门面房十年租赁权
拍卖公告
经邹城市千泉街道马庄社区两委及居民代表同意,并报请邹城市千泉街道办事处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开拍卖马庄社区太平东路路南门面房十年租赁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邹城市千泉街道马庄社区位于太平东路路南门面房十年租赁权,共四层,每层两间,整体现状拍卖,参考价9万元/年,竞买保证金5万元;
免两个月装修期租金,一次性交清十年租金的给予总租金5%的减免优惠,对于不能一次性交清十年租金的,按照第一年至第五年租金以拍卖成交价为准,第六年至第十年租金递增10%,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不享受优惠*策,其他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二、拍卖时间
本次拍卖活动定于年1月13日9时在中拍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三、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拍卖公告在《齐鲁晚报》、齐鲁农村产权交易网发布,并在邹城市外宣网及邹城市千泉街道办事处*务公开栏、千泉街道马庄社区*务公开栏张贴拍卖公告。
四、竞买人办理登记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交纳5万元竞买保证金均可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
五、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竞买者请于年1月12日16时前,持有效证件并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宁城区支行开户名:济宁天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六、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网络拍卖会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进行自由报价,限时竞价阶段是在自由竞价产生最高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的。在限时竞价阶段,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将同时产生新的倒计时竞价时间,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阶段没有更高报价为止,当前报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该标的的竞价结束。
买受人不能按期支付成交价款及佣金或以不了解拍卖标的为由,在拍卖成交后反悔,将视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买受人竞得的拍卖标的经委托人同意将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时,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并支付第一次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竞买人未竞得拍卖标的的,其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后三日内不计息退还。
七、签署确认书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笔录》上签字。
八、成交价款及佣金的缴纳方式
拍卖会结束后,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交清约定的租金及《拍卖规则》约定的佣金,逾期视为违约。
九、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邹城市千泉街道马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主任
拍卖公司:济宁天正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