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邹城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结合经开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须于报名截止日(年7月18日)前出具,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邹城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7月16日9:00—7月18日16:00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相关要求,自愿选择招聘岗位,如实填写《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年邹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5),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和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放在以“姓名+毕业学校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内,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专用邮箱:zcjkqz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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