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四停四”新*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6月1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外发布《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简称“通告”),《通告》实施后将第一个月设置为执法过渡期,以便市民熟悉《通告》措施。
根据《通告》,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下同),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简称“开四停四”管理措施)。
相邻城市跨市通勤车可预约过渡期
广州作为省会城市,是全省*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一座融合互联的城市,广州与其他城市之间*务、商务等活动需要全力保障。广州交警对以下3类车辆进行预约登记。
其中,第一类为*务类,解决外地*府驻穗办公务车辆通行问题。第二类为商务类,解决重点企业确因商务需要长期频繁进入管控区域的车辆通行问题,其条件为:被市*府认定的总部企业可申请3辆车,被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认定入库的制造业骨干企业及上一年度纳税额超过万元的“两高四新”企业可申请2辆车,被广州市商务委认定为新引进重点企业可申请2辆车,或企业上一年度在广州市纳税达到万元的,可申请1辆车,纳税达到1亿元以上的,可申请2辆车。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只选取其中一项办理。
第三类为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解决在外地市居住在广州工作,名下没有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且不具备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需长期频繁往来管控范围的个人车辆通行问题。该措施为一次性过渡性措施,预约登记有效期为两年。
同时,为便于单位和市民群众申请、并严格审核把关,预约登记工作将依托信息化系统,通过互联网系统完成预约登记。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自行可通过网上申请平台或手机客户端填报信息。
其中,*务类车辆由广州市协作办公室收集相关单位材料(办理人不需要上网填报资料);商务类车辆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通过广州交警网上车管所(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