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1/9/16 22:23:00
邹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邹城市人民法院院长张晋春的提请,于年6月18日表决通过,免去:王旭东的邹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胡兵的邹城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张成果的邹城市人民法院矿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特此公告。邹城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根据邹城市人民*府市长杜庆节的提请,于年6月18日表决通过,决定免去:高凤*的邹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特此公告。邹城市人大常委会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