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杜亚慧
19日,山东省人民*府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府关于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同意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14处,名称分别为:满庄、宁阳东、曲阜北、曲阜、邹城北、邹城、峄山、滕州、滕州南、枣庄北、枣庄、枣庄南、微山湖、峄城。收费期限25年。
批复全文如下:
山东省人民*府
关于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
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
鲁*字〔〕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改扩建段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3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14处,名称分别为:满庄、宁阳东、曲阜北、曲阜、邹城北、邹城、峄山、滕州、滕州南、枣庄北、枣庄、枣庄南、微山湖、峄城。收费期限25年。具体收费标准和起止时间由省*府有关部门核定后公布执行。
山东省人民*府
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监委。
山东省人民*府办公厅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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