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5日讯济宁的一位网友在《问*山东》网络问*平台留言说,年自己购买的新房交房以后,无人居住但水表却走水方,经检测家中无漏水,水表不合格。
山东省水利厅收到留言后,进行了办理并回复说:邹城水务公司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和用户共同把水表送到邹城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校验,经检定中心工作人员查看铅封完好的情况下进行校验。经鉴定,结果不合格,示值误差负79.28%。经双方协商,用户承担其承认的49方水费,其他方水费损失由水务公司承担。水务公司免费为用户更换水表一块。
闪电新闻记者对这位网友进行了回访,她表示:“满意,只要解决了就好。”
闪电新闻记者王菁华王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