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邹城市委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的通告》要求,为满足我市复工复产市民出行乘车需求,自年3月2日起,城区恢复1路、8路、11路、16路、17路、20路6条线路运营,城乡恢复路、路、路、路、路、路6条线路运营,随后根据客流和道路通行情况陆续恢复其他线路运营。运营期间暂停现金支付,使用公交IC卡或手机扫码支付方式乘车。
城区线路首班7:30发车,城乡线路首班9:00发车。恢复线路以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为主,其他时间段缩减班次,适当延长间隔时间运营,运营中根据实际采取区间、大站运营等灵活机动的模式,并根据客流及时调整运营班次。
疫情防控期间,乘客须全程佩戴口罩,携带二代身份证(邹城市域以外人员还应出示有效的健康通行卡或本市社区(村)出入证),配合做好身份查验、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工作,上车后隔位就坐,具体要求见《疫情防控期间乘坐公交须知》。
特殊时期,公交运行时间暂定
邹城市民:疫情防控期间乘坐公交须知
根据邹城市委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的通告》要求,,为满足我市复工复产市民出行乘车需求,自年3月2日起,邹城公交将陆续恢复部分公交线路运营。运营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落实“一趟一消*”“一趟一通风”和“全车一天两消*”措施,确保为广大乘客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乘车环境。同时,请广大乘客自觉提高自身防护意识,积极配合工作,以下须知请广大乘客知晓:
一、以下情况六种情况禁止乘坐公交车
1、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旅行史或居住史的;
2、14天内与新冠肺炎病*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密切接触史的;
3、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
4、有聚集性发病情况的;
5、有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
6、不戴口罩、不携带身份证或本市社区(村)出入证的。
二、乘客乘车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三、乘客之间要保持1米的间隔排队有序上下车,尽量避免与其他乘客发生不必要的肢体接触。上车时,应主动出示二代身份证(邹城市以外人员还应出示有效的健康通行卡或本市社区(村)出入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查验。
四、乘客应主动配合体温检测。体温测量超过37.3℃的乘客,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登记、隔离、留置等工作。
五、乘客应主动扫描“邹城公交乘客信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