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邹城市事业单位年度引才计划,决定实施邹城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青年优秀人才(综合类)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50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年应届、—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已与我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签约入职人员不得应聘。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40周岁以下(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年8月1日9:00—8月3日16:00
查询时间:年8月1日11:00—8月4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市人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