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食堂洗水池墙壁醒目的位置上贴有“蔬菜清洗池”“肉类清洗池”“鱼类清洗池”等标识,年12月25日,山东省邹城监狱工作区中的这个细节吸引了在场记者们的目光。仔细询问后得知,这是山东省济宁市城郊地区检察院借助“外脑”参与监狱巡回检察的成果之一。
“我之所以提出这条建议,是因为这样可以确保操作人员根据标识在专用清洗池清洗食材,有效防止交叉感染等问题。”作为“外脑”之一,山东省邹城市疾控中心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科科长盛宝旺解释道。除此之外,他还从防疫设施和药品管理角度提出相关建议,均得到检察机关和监狱系统的积极回应,促进了相关制度的完善。
充分发挥“外脑”专业优势
相对于驻济宁市其他监狱而言,邹城监狱具有在押犯多、劳动车间密集等特点,监狱工作人员在罪犯改造、监管秩序稳定、卫生防疫、劳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压力相对较大。
“在试点过程中,有些检察办案人员反映,对监狱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管理、疾病防治等了解得不够透彻,希望能有专业部门、专家力量参与提供专业支持。以往单纯的派驻检察,很难实现邀请专业部门人员参与到监狱检察中来,而巡回检察改变了这一困局,为我们创新工作机制提供了更多空间。”济宁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第一巡回检察组组长郭云怀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城郊地区检察院积极与济宁市食药监局、安监局、消防支队、疾控中心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协作配合机制、联合检察机制、函请函复机制,明确了由监狱驻地县级安监、食药监、消防、疾控部门专家人才参加对监狱巡回检察活动。
“通过开展巡回检察和联合‘外脑’进行安全防范检查,我们发现监狱在监管改造、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生活卫生防疫制度执行、安全隐患等方面的问题共6项28个。”郭云怀说。
邹城市消防救援大队助理工程师郑波在参与监狱巡回检察过程中,共发现消防方面安全隐患9条。“截至目前,邹城监狱积极回应整改,已消除7条隐患,还有2条正在整改中。此外,我们建议举行消防培训和消防宣传也得到落实,进一步提高了监区管理人员和服刑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郑波表示。
对于邹城市应急管理局执法大队中队长宋久洋而言,这是他入职以来首次参与对监狱生产活动开展安全检查。“通过此次巡回检察,我们发现了监狱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生产车间照明灯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监狱配电室绝缘手套未进行绝缘性能检测、监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未进行闭环管理等。”宋久洋说。
对监狱的“免费体检”
作为首批巡回检察试点省份之一,山东省检察院和该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实施方案》,确定自年6月起对7个市23个监狱开展为期一年的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年10月起,山东省检察院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实现了对15个市所有押犯监狱的巡回检察全覆盖。
“我们采取不固定时间、不固定人员、不固定方式的工作模式,在每次巡回不少于10天的前提下,灵活掌握检察时间和周期。针对不同监狱实际情况,构建‘一次检察部分事项、周期覆盖全部事项’的点面结合式检察,力争一次解决1个到2个刑罚执行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郭云怀表示。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济宁市检察机关已组织6轮巡回检察,共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人,提出书面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49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5份。“巡回检察结束后,我们向监狱进行了意见反馈,通报了此次巡回检察的基本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同时,针对巡回检察和联合检察所发现的制度不完善、执行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制发了检察建议,并向邹城监狱进行公开送达。”郭云怀介绍。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一份邹城监狱年12月15日关于对《济宁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到已成立由邹城监狱*委李延群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李延群告诉记者,在接收检察建议书、反馈意见书后,邹城监狱制定了详细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一个月内将有关落实情况予以回复;对不能即刻整改的已经纳入今后工作规划,对部分不能整改的问题也作出合理说明。巡回检察组将通过审查回复文书、实地“回头看”进行核实。
“在对监狱巡回检察过程中引入‘外脑’,是从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角度出发,在工作机制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与创新,是对监狱的一次‘免费体检’,对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监管秩序稳定、落实治本安全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邹城监狱监狱长张兴新表示。
监狱检察向智能化迈进
与以往实行派驻检察相比,巡回检察将“全面撒网”改为“重点突破”,更加注重对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的监督。那么,巡回检察组办案检察官下班后,服刑人员在需要时能否第一时间联系到办案检察官?记者一行在采访中见证了被服刑人员称为“永不下班的检察官”的工作瞬间。
在邹城监狱监区,记者看到一名服刑人员正在“在线检察官”电子约见系统前输入编号密码,经过面部识别确定其身份后登录成功。随后,该服刑人员将自己的诉求予以提交。
“我们组织研发了‘在线检察官’和‘巡回检察App’应用系统,搭建检务公开、约见申请和移动办案平台。服刑人员均配置个人信息的腕带,在需要约见检察官时,可以在监室内使用个人信息腕带靠近电子约见系统终端。服刑人员在智能终端点击约见申请后,系统通过人脸识别功能,能够自动识别出该罪犯基本身份信息,记录其个人信息,并会自动向检察官手机发出要求约见的短信,同时将约见信息上传到刑事执行检察数据中心。”郭云怀介绍,检察官收到短信后会及时安排约见,并将约见处理情况及时输入系统回传数据中心。
据悉,系统自安装运行以来,城郊地区检察院巡回检察组共收到约见申请余人次。通过约见和问卷调查,共发现违法线索20余件,向监狱提出口头和书面纠正意见15份。
“在‘信息化+巡回检察’模式基础上,我们正积极研发视频智能分析系统,将计算机视觉人工智能技术与检察院视频监督业务相结合,对监管场所人体异常行为模式进行自动抓取和分析,推动刑事执行检察方式由费时低效的‘人工盯’向实时高效的‘自动查’转型。”郭云怀说。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