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河长制办公室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常态规范开展涉河湖问题自查自纠,重点突出中小河流、小水库,建立河长巡河台账,及时上传河长制信息系统,边查边改。同时,将不定期组织暗访检查,并将暗访问题计入扣分台账。
据悉,我市将对河湖进行合理规划,加强综合整治,今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将完成1至2条(个)省级美丽幸福示范河湖创建任务,力争到年所有河湖全部达到美丽幸福河湖标准,基本实现全域美丽幸福河湖。同时,我市将加快推进河湖岸线利用规划数字化,努力实现河湖管理范围线和岸线规划矢量数据与国土“一张图”共享,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效率。并将督促生态环境部门实行“一河一专班”,建立水质变化提醒机制,做好水污染溯源排查,形成“发现水质超标、环保溯源排查、河长办转交交办、河长督导责任单位落实整改”的闭环处理流程,保障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记者了解到,在水库运行管理方面,6月底前,我市将完成列入水利提升项目的6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建设及蓄水验收;11月底前,完成6座大中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维修改造,完成小水库管护机制建设,对曲阜、邹城市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实行“以大代小”“政府购买服务”养护模式,实现水库安全运行的物业化、专业化管理;12月底前,全面完成已鉴定为三类坝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在水闸运行管理上,6月底前,我市将完成已到期及超期未鉴定的17座大中型水闸、座小型水闸安全鉴定,并按照规定落实除险加固、拆除重建、限制运用或报废等措施;对于已鉴定为三类、四类病险水闸的,务必在汛前完成除险加固、拆除重建或报废,确保水闸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安全;11月底前,全面完成纳入年度工程名录的水闸标准化达标评价工作。
此外,我市将建立监督有奖举报制度,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监督。并将进一步强化河湖管护队伍,推行民间河长、河湖志愿者注册制,探索设立“巡河员、护河员”公益岗位,深入开展河湖长制进学校、进机关等系列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河湖管理保护。
本报记者杨柳
本文来源:济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