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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7/4 5:52:00

11月3日0时至24时,五莲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归)、新增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1例。

安某某,为首例确诊病例赵某某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场所,已进行5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1月3日,例行第6次核酸检测阳性,复核阳性,经专家组会诊确认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其行程轨迹如下:10月24日,活动主要区域为五莲舜尧小区、五莲十里书香售楼处;10月25日,活动主要区域为五莲舜尧小区、五莲育才水韵小区、日照森屿映像婚纱摄影店、日照万象汇、日照淄博路海底捞;10月26日,活动主要区域为五莲舜尧小区、五莲日照银行家属院小区外围。10月26日晚,被隔离医学观察。相关场所已被封控、实行终末消毒,其密接、次密接已采取隔离管控措施。

泰安市泰山区通报2名密接者

曾与核酸阳性病例

在同一会议室培训

11月3日,泰安市泰山区疾控中心发布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紧急通告:

年11月3日9时45分,泰山区疾控中心收到辖区内居民张某、袁某报备,10月26日—10月31日同核酸阳性病例张某在重庆同一个会议室学习培训;18:49分收到山东省疾控中心协查函,两名密接在泰山区居住,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疾控中心立即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接触人员立即进行管控。目前,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及次密切接触者均已按要求进行了集中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经流行病学调查及大数据比对,现将密接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密接张某、袁某10月31日12:20自重庆江北机场乘坐SC航班(12F,11F)返回,14:25到达济南遥墙机场,14:45出机场后4人拼车(鲁J***13)返回泰安,15:40到泰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测核酸(区疾控中心检测结果为阴性),16:04乘坐出租车(鲁JT**18)回家。

1、密接张某活动轨迹

10月31日19:00骑共享单车到福聚德佛跳墙(迎胜路)万福厅与家人用餐至19:30,之后步行回家,当晚未再外出。

11月1日14:50自驾车到单位(山东高速运管中心)上班,17:00下班后自驾车回家,当天未再外出。

11月2日8:00自驾车到单位上班,中午在单位食堂用餐,下午17:00下班后自驾车回家,未再外出。

2、密接袁某活动轨迹

10月31日17:00左右步行到岳父母家(普照寺路25号煤气公司宿舍)吃饭,19:00左右步行回家。

11月1日上午10:00步行到热力公司(龙潭路)交暖气费,10:10离开,步行于10:25到电信公司(龙潭路)办业务约10分钟,离开后步行于10:55到东岳大街华为手机售后处维修手表,11:10左右离开,之后步行回家。

11月2日8:30自驾车到岱岳区半山九里小区15号楼整理卫生,14:00回家;15:10自驾车返回15号楼接收洗衣机,15:50自驾车回到家中。17:00左右步行到岳父母家吃饭,19:00左右步行回家。19:20到金山路哈贝蛋糕店买面包,19:30结账离开回家。

两人出行均戴口罩。

时间、地点与以上密接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做两次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由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泰安宁阳发布

江苏常州新冠肺炎病例

密切接触者的行程轨迹

年11月3日上午9时40分接到信息,我县辖区居民袁某某为江苏常州新冠肺炎病例张某的密切接触者。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县疾控中心和县“3.28”专班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人员隔离管控等处置措施。目前,密切接触者袁某某已按要求落实了集中隔离管理措施,11月1日、3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排查到的次密切接触者已全部落实集中隔离。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行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袁某某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0月31日,12点20分在重庆乘坐航班(山航SC8D)返回,14点20分到达济南遥墙机场,后拼车(鲁JUR)于18点40分返回到宁阳县兴隆小区家中。晚19时步行到母亲家中(宁阳县燃料公司家属院)吃晚饭,晚20点30分左右返回兴隆小区家中。

11月1日,早上8点30分,骑自行车(戴口罩)到北关社区报备。上午9点30分至10点30分,在文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样点采集核酸(县疾控中心检测结果为阴性)。随后返回家中。晚20点左右,到宁阳县教体局对过金顺鑫超市购物,停留约10多分钟,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2日,上午8点25分自驾车到单位(山东高速满庄收费站办公室,从事管理工作,不参与过路收费),9:00--10:30在单位开会。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袁某某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拨打,由救护车接(或自驾车)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宁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曲阜公布6名密接人员

活动轨迹

记者从曲阜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获悉,11月3日,江苏常州报告1确诊病例张某曾到重庆渝中区东方花苑酒店业务培训,4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服务公司泰安运管中心曲阜辖区工作人员(刘某某、孔某、陈某、夏某)2名邹城辖区工作人员(周某某、吴某某)共6人曾同张某一起参加培训。

10月31日,6人乘北部湾GX航班到济宁机场;14时左右乘坐机场大巴到曲阜汽车站;14时15分左右刘某某、周某某、吴某某、陈某、夏某5医院北门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14时50分左右孔某由家人陪同到妇幼中心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

11月3日,13时20分6人全部转运到曲阜市集中隔离点隔离,核酸检测阴性,同时对排查出的次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

经流行病学调查,6人在曲阜行程如下

密接1:刘某某

10月31日,14时15分左右步行回华沁苑一期,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1日,7时30分左右自驾车前往曲阜北高速收费站上班,16时30分自驾车回家,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2日,7时30分左右自驾车前往单位上班,16时30分自驾车回家;18时左右和妻子在贵人街满家兴水饺馆就餐,就餐后回家未再外出。

11月3日,8时医院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10时左右骑电动车至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2:孔某

10月31日,14时40分左右其对象开车载其到妇幼中心核酸检测(核酸结果阴性),16时左右返回延恩花园,17时30分左右晚餐后与其对象在延恩花园小区、孔子中学附近遛弯,20时左右返回家中。

11月1日,8时30分左右其对象开车送其到海关京台高速曲阜收费站上班;12时左右单位食堂就餐;16时20分左右其对象开车载其到夫医院肝胆胰脾内科就诊,在院期间抽血检查;17时左右3人一起回家;20时左右3人医院急诊科外核酸采样点为女儿核酸检测,随后回家未外出。

11月2日,7时左右3人到有朋路襄阳牛肉面早餐;8时40分左右其对象送女儿回校;9时左右其对象送其到单位上班;12时左右单位食堂就餐;16时30分左右其对象开车接其回家;与其对象在延恩花园小区、孔子中学附近遛弯;20时40分左右在小区南门对过快递点取快递;21时左右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3日,7时左右接单位通知居家未外出,12时左右被转运到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3:陈某

10月31日,15时15分左右步行回教师新村;16时30分左右自驾车前往裕隆大厦1楼伊莎莱窗帘店,停留20分钟;17时左右前往耕天下2号楼,18时到家后未再出门。

11月1日,7时30分左右自驾车去山东高速济宁路管分中心上班;17时左右自驾车和家人前往曲阜万豪酒店自助餐厅就餐;20时10分左右乘网约车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2日,7时30分左右自驾车去单位上班;17时左右自驾车后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3日,9时30分医院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回家后未再外出;13时左右被转运到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4:夏某

10月31日,15时左右乘出租车回馥森苑小区,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1日,8时左右自驾车到山东高速济宁养护分中心上班,中午11时左右到杏坛中学接孩子,13时左右送孩子到学校后回单位;17时左右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2日,8时30分左右陪孩子在中科院幼儿园接种新冠疫苗,后去单位上班,12时左右回家,回家后未再外出;18时左右到杏坛中学接孩子,随后到孟二汽车修理厂修车,步行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3日,8时左医院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12时左右转运到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5:周某某

10月31日,15时左右乘出租车回东方御府;19时左右在小区附近散步约半小时;20时30分左右到邹城高速峄山收费站上班。

11月1日,在单位未外出。

11月2日,13时左右自驾车前往邹城市香城镇文栋汽修店修车,到香城镇中心某鞋店买鞋,回单位后未再外出。

11月3日,8时40分自驾车前往邹城市峄山卫生院核酸检测,随后前往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

密接6:吴某某

10月31日,15时左右乘出租车回儒轩家苑,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1日,7时30分左右开车送孩子到田家炳小学,将车停在汇泉小区,随后乘同事车到邹城北收费站上班,加班未回家。

11月2日,16时左右乘同事车到汇泉小区,开车接孩子回家后未再外出。

11月3日,7时30分左右送孩子上学,后到妇幼中心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回家后未再外出,12时左右被转运到我市集中隔离点隔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地点与6人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曲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勤洗手、戴口罩

常通风、不扎堆

来源:闪电新闻

编辑:宋芳

责编:马毅

编委:逄海峰

监制:李献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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